黄河科技学院
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学部(院)、科研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5〕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为保证实验室安全,特组织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,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品,特种设备(气瓶及高压设备)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。
二、检查内容
检查范围严格按照《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)》进行检查。重点内容包括: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、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情况、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、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、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、实验室卫生情况、安全设施、防护用品配备、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人员
校领导、资源保障部综合办公室、保卫处、教育教学中心、科技发展部及各学部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。
四、检查时间安排
1、4月15日上午检查现代农业工程研究院、工学部实验室安全;
2、4月16日上午检查纳米功能材料研究所、医学部实验室安全
3、4月22日上午检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艺体学部实验室安全
4、4月23日上午检查国际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、商学部实验室安全;
五、工作要求
请各教学、科研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,撰写检查报告。
检查报告由各教学、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纸质材料于4月25日前送至资源保障部综合办公室(行政楼310室)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w18438603181@163.com。
2025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