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科技学院2月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学部(学院)、科研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黄河科技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》[2022] 12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,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品,特种设备(气瓶及高压设备)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。
二、检查内容
检查范围严格按照《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逐条自查。重点内容包括: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、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情况、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、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、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、实验室卫生情况、安全设施、防护用品配备、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人员
宋新旗、杨慧芬、邹玉勤、马志国、梁坤伦、顾千里、吴婉、杨洋、王素文、各学院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。
四、检查时间安排:
自2023年2月21日起,每日对全校实验室将进行安全检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请各学部(学院)、科研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,撰写检查报告。
检查报告由各学部(学院)、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纸质材料于检查后一周内送至校产管理处办公室(310)吴老师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w18438603181@163.com。
校产管理处
2023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