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
为建立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,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号)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院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。
二、每位教职工、学生发现学院出现实验室安全隐患,应及时向院系、保卫处或校产管理处举报。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、实验室房间号、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。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登记、整理、汇报工作。
三、学院的任何部门在接到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后,安全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视察现场,进行现场研判,能及时排除的隐患立即排除,不具排除条件的隐患马上向分管领导、保卫处或校产管理处报告,并做好记录,做为对举报人的表彰依据。
四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的举报应严格实行登记管理,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应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、核实,确认后要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整改。同时对举报人的隐私和权益做好保护,不得因举报受到任何惩罚和损害。
五、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,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,公布如下:
举报电话:0371-68952205
举报邮箱:ww18438603181@163.com
七、各部门应在显眼位置及网站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。
八、全校师生应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,绷紧安全之弦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,发现和解决实验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,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,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运行。
黄河科技学院
2023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