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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消防安全规范要求
日期:2023-10-16 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实验室消防安全规范要求

一、实验室消防规范要

1、实验室中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,而且需放置在方便取用的醒目位置,指定专人管理,并且定期检查更换。

2、实验室中存放的易燃、易爆物品(比如氢气、氮气、氧气等)必须和火源、电源保持一定距离,不能随意摆放。使用和储存易燃、易爆等物品的实验室,必须严禁烟火。易燃液体的废液,必须存放于专门容器收集,防止造成爆炸事故。

3、实验室中不能乱接电线,不能超负荷用电,不能有裸露的电线头,禁止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。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。

4、电器设备和线路、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,保持完好状态,发现可能引起火花、短路、发热和绝缘破损、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。电加热器、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。

5、使用电烙铁,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,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,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。

6、可燃性气体钢瓶和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,并严禁靠近热源、明火。同时,要做好防晒措施,禁止碰撞与敲击,保持油漆标志完好,专瓶专用。使用的可燃性气瓶,通常放置在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,用管道通入室内,氢、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,要和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。所有钢瓶都务必有固定装置固定,避免倾倒。

7、实验室内未经允许,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,避免超出用电负荷。

8、禁止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,确保消防通畅通。

二、实验室消防安全守则

1、根据消防规范配置各种消防设施,定点放置,并且便于取用。

2、有指定的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。

3、实验室人员均要熟悉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4、使用易燃液体时,必须取去火源并远离火种。

5、加热或蒸馏可燃液体时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,禁止直接火加热。

6、乙醚要避免过多接触空气,以防其过氧化物生成。

7、禁止把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,不得在纸上称量过氧化物和强氧化剂。

8、使用爆炸性物品如苦味酸(三硝基盼)、高氯酸及其盐、过氧化氢等物品,要避免撞击、强烈振荡和摩擦。

9、当实验中有高氯酸蒸气产生时,要避免同时有可燃气体或易姻液体蒸气存在。

10、对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,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炸的地方进行,并注意避免发生爆炸时爆炸物飞出伤人或飞到有危险物品的地方。

11、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理,对含有燃烧、爆炸性物品的废液、废渣要进行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。

12、对含有可燃物质的仪器,在实验结束后,要注意彻底排除。

13、对不知成分的物质谨慎使用。

三、实验室防火自救方法

实验室灭火主要是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:

1、冷却法。

用水喷射、浇洒,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。当其降到着火点以下,即可将火熄灭。因水取用最方便、最便宜,所以用水灭火是扑灭火灾最常用的方法。

2、窒息法。

用二氧化碳、氮气、泡沫或石棉布,沾水的被褥、麻袋或砂子等不燃烧或难燃烧的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,使空气和其它氧化剂不能与可燃物充分接触,使燃烧空间中的空气含氧量降低到16%以下,即可将火熄灭。

3、隔离法。

将着火物附近易燃烧的东西撒到远离火源的地方,可将火灾限制在最小范围内,阻止火势蔓延,即可使火灾由大变小,直至熄灭。

4、抑制法(化学中断法)。

用含溴的、卤代烷化学灭火剂喷射、覆盖火焰。这种方法是通过抑制燃烧的化学反应过程,夺去燃烧连锁反应中的活泼性物质,使燃烧中断,达到灭火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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